商標強制注冊什么原則?商標注冊人的權利主要是指對注冊商標所享有的專用權。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對該注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眾所周知,商標要想獲得法律保護,必須進行商標注冊申請,商標申請通過商標局一系列審查予以注冊后,方可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否則就會有商標侵權的風險。
當前,按照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強制注冊的商標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布。目前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只有人用藥品和煙草制品兩類,范圍是很有限的。從這里也表明,強制使用注冊商標的規定不具有普遍意義,普遍實行的仍然是自愿注冊原則,而強制使用注冊商標只是基本原則的一種例外情況。
商標的強制注冊是指,國家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也就是商標的強制注冊由國家具體規定其商品,如果規定了某項商品后,這項商品上就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生產者或者經營者就有義務將其商標申請注冊,經核準注冊后使用。未經核準注冊的,該商品不得在市場上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