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電商法落地,電商法在維護了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也規定了網絡域名可以申請作為經營場所,這給了域名更大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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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明確將微商、代購等新形式網絡交易納入監管,對消費者關心的刷單、大數據殺熟、捆綁搭售等行為都做了具體而詳細的規定,為凈化電商環境、保障消費者權益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石。
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登記為個體商戶的,允許其將網絡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對于在一個以上電子商務平臺從事經營活動的,需要將其從事經營活動的多個網絡經營場所向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這意味著在電商法實施之后,網購、微商等群體可以通過建站來登記為個體商戶。
在電商法開始實施之后,眾多沒有營業執照的個體經營者可開辟新途徑,將自己的網站作為經營場所登記,進而取得合法電子商務經營執照。大意就是買個域名建個站,你就可以用自己的網站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從而取得合法權益進一步從事電子商務經營活動。
如此來看,《電子商務法》的實施對于域名行業而言將是個重大利好消息!眾多想從事電子商務的經營者可以通過購買域名建站,取得合法電子商務經營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