螞蟻金服員工受賄怎么樣?螞蟻金服員工受賄判決出來了嗎?7月19日消息,據中國裁判文書網7月12日發布的一則判決書顯示劉慶南、吳錚、孫冰等螞蟻金服前員工,利用在螞蟻金服擔任職務之便受賄超1400萬元,根據法院判決書顯示,其中判刑最重的劉慶南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下面聚名網就和大家說說具體詳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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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本次案件中涉及2名系螞蟻金服的員工,也是該案的受賄人。2名系行賄人,分別是北京金朋元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盛付通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負責人。
劉慶南,螞蟻金服數娛中心擔任商務經理,利用負責支付寶客戶的準入、投訴管理的職務之便,將不符合規定的公司通過審核,并為之處理各類涉賭、涉詐投訴,在確實無法應對支付寶公司的檢查時,通知他人及時變更收付款主體,進而收受賄賂千萬元。另一名螞蟻金福員工為孫晶,螞蟻金服(杭州)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數娛中心高級業務專家。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劉某南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17 年 8 月 10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9 日止);
二、被告人吳某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刑期自 2017年8月15日起至2020年 8月14日止。罰金限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繳納);
三、被告人孫某冰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刑期自 2017年9月26 日起至2020年3月25 日止。罰金限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繳納);
四、被告人孫某晶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五、扣押于公安機關的贓款人民幣60. 1 萬元、手機六部、涉案郭某某、孫某銀行卡等作案工具均予以沒收;孫某尾號 5105 建設銀行卡內贓款人民幣 194244 元及孳息予以沒收;暫存于本院的贓款人民幣 756 元予以沒收;查封在案的贓物京N×××××車一輛、大廠回族自治縣福泰花園蘭苑 46 號樓 3 單元 1402 室房產及小區車位一個依法拍賣、變賣后上交國庫;郭莉莉尾號 3383 招商銀行卡內的贓款人民幣81889. 9 元及孳息予以沒收;查封在案的被告人劉某南妻子張某 2 名下北京市朝陽區廣渠路 21 號 1 號樓 13 層 1301 室房產依法拍賣,所得款項在滌除優先權后屬于被告人劉某南部分予以追繳;不足部分繼續向被告人劉某南追繳后,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