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報道,昨日晚間,歐盟反壟斷專員 Margrethe Vestager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對谷歌處以14.9億歐元罰款,以懲罰他們采取的不當競爭手段。
Margrethe Vestager表示:谷歌鞏固了其在線搜索廣告的主導地位,并通過對第三方網站實施反競爭合同限制來抵御競爭壓力。根據歐盟反壟斷規定,這是非法的。
據英國《獨立報》披露,這筆罰款是針對谷歌和其他企業簽訂的“霸王合同”——當這些企業想要利用谷歌的技術在自己的網站上提供搜索功能,他們必須要簽署這樣的協議。
此次罰款之后,谷歌作出妥協,承諾安卓手機運營商再也不用提前安裝谷歌搜索引擎和瀏覽器app,才能運作手機了。
據悉,這是歐盟三年來對谷歌實行的第三次罰款處罰,共計82.5億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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